(原标题:因涉信披违法违规,佳云科技公司及相关当事人被处罚)
南方财经全媒体记者程浩 东莞报道
上市公司佳云科技近日发布公告,2024年10月30日,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《行政处罚决定书》, 因佳云科技子公司佳节文化于2021年组织举办C-LOUD音乐嘉年华项目发生重大亏损,公司未及时披露相关情况,佳云科技公司及相关当事人被处罚。
《行政处罚决定书》称,佳云科技的子公司佳节文化于2021年组织举办C-LOUD音乐嘉年华项目,该项目导致佳节文化发生重大亏损。佳云科技于2021年12月14日确认佳节文化2021年10月发生亏损6824.8万元,至2021年10月末累计亏损7063.24万元,占佳云科技2020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(-3.61亿元)绝对值的19.56%,根据相关规定,佳云科技应当及时披露上述重大亏损情况,但该公司未及时披露。
2024年5月17日,公司收到证监会《立案告知书》。7月31日,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《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》。
佳云科技及其代理人在听证会中提出了申辩。经复核,广东证监局认为,佳云科技在2021年12月14日确认佳节文化2021年10月发生亏损的金额,以及截至2021年10月末累计亏损的金额,占佳云科技2020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均超过10%,上述亏损事项属于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》规定的应当及时披露的重大事件,佳云科技作为信息披露义务主体,应对其未按规定及时披露的违法行为承担法律责任。
《行政处罚决定书》表示,“考虑到违法行为的性质、情节等情况,对佳云科技、时任佳云科技财务总监刘超雄的陈述申辩意见予以部分采纳,对时任佳云科技董事长郭晓群、时任佳云科技总经理钟亮、时任佳云科技副总经理、董事会秘书朱宏磊的陈述申辩意见不予采纳。”
由此,广东证监局对广东佳兆业佳云科技股份给予警告,并处以120万元罚款;对郭晓群、钟亮给予警告,并分别处以40万元罚款;对刘超雄、朱宏磊给予警告,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。截至公告日,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,该处罚未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,公司将加强内部治理。
佳云科技三季报显示,前三季度,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.56亿元,同比增加78%,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-4137.86万元,佳云科技解释营收增长主要是本期互联网营销业务扩张所致。三季度末,公司的预计负债较期初增加1700.9%,主要是本期收到相关处罚所致。